品牌介绍
梅赛德斯-奔驰(Mercedes-Benz)是德国汽车品牌。1886年1月,卡尔·本茨发明了三轮汽车,并获得专利(专利号:DRP 37435),与此同时,奔驰的另一位创始人戈特利布·戴姆勒也发明了四轮汽车。从此,世界发生了改变。1926年6月,戴姆勒公司与奔驰公司合并成立了戴姆勒-奔驰汽车公司,以梅赛德斯-奔驰命名的汽车正式出现,并从此以高质量、高性能的汽车产品闻名于世。目前,梅赛德斯-奔驰为戴姆勒集团(Daimler AG)旗下公司。与宝马,奥迪并称“三驾马车”。
自1900年12月22日戴姆勒汽车公司(Daimler-Motoren-Gesellschaft,DMG)向其客户献上了以梅赛德斯(Mercedes)为品牌的轿车开始,奔驰汽车就成为汽车工业的楷模。
发展历史
1885和1886年,卡尔·奔驰(全名为Karl Friedrich Benz,中文名卡尔·弗里德里希·奔驰,简称卡尔·奔驰。由于品牌名中有“奔驰”二字,且梅赛德斯-奔驰中国官网采用“卡尔·奔驰”的译名,故现多将其译为“卡尔·奔驰”)与戈特利布·戴姆勒制造出了各自的汽车。1883年卡尔·奔驰先起炉灶,在曼海姆(Mannheim)建立了奔驰汽车公司,车标演变。
戈特利布·戴姆勒(Gottlieb Daimler)于1909年为三叉星标志申请专利权,但奔驰则属于一个圆形徽章。戈特利布·戴姆勒的标志来源于戴姆勒给他妻子的信,他认为他画在家里房子上的这颗星会为他带来好运,这颗三叉星还象征着奔驰汽车公司向海陆空三个方向发展。1909年,戈特利布·戴姆勒先生为了纪念他的车大批量生产,将三叉星内的齿轮图案改为月桂枝,以示胜利。而标志内的“梅赛德斯”则取自其在奥地利的汽车经销商埃米尔·耶利内克(Emil Jellinek)美丽女儿的名字。“梅赛德斯”在西班牙语中有幸运的含义,可惜这位美女于40岁死于不幸的婚姻,以她命名的做法却不胫而走。
1909年6月,戴姆勒汽车公司申请登记了“三叉星”作为轿车的标志,象征着陆上、水上和空中的机械化。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,圆的上方镶嵌了四个小星,下面有Mercedes(梅赛德斯)字样。
奔驰的标志是Benz外加月桂枝环绕。1926年,戴姆勒与奔驰合并,星形的标志与奔驰的月桂枝终于合二为一,下有Mercedes-Benz字样。后将月桂枝改成圆环,并去掉了Mercedes-Benz的字样。